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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数万墓地“到期潮”来袭,谁来守护逝者安宁?

2021/4/12

根据1992年民政部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凡在经营性公墓内安葬骨灰或遗体的,丧主应按规定交纳墓穴租用费、建墓工料费、安葬费和护墓管理费。经营性公墓的护墓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

墓地现20年缴费“到期潮”,后续该咋办?

目前,山东、北京、辽宁、重庆、内蒙古、云南、广西等地出现墓地“到期潮”。沈阳骨灰入土植树纪念林36万盒骨灰中,超过一半的已经过期;山东青岛的百龄园公墓、九峰陵公墓等到期墓穴过万,济南的玉函山安息园4万多个墓穴中到期的有1.2万个左右,其中有2000多个到期后没有续费,最长的到期后有四五年没有缴费;北京的33家经营性公墓中,面临到期问题的约有10余家,北京八宝山人民公墓6万多个墓穴中,到期和面临到期的超过3万。

那么,到期的墓穴该怎么办?201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民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缴费到期后的墓穴,群众申请继续使用的,公墓经营单位收取的公墓维护管理费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纳入地方定价目录,收费标准按公墓维护管理的实际成本及合理利润核定,具体由各地确定。试想,出钱买的墓,安葬亲人的墓怎么会不想使用呢?但要继续使用,不得不再缴钱。对那些不续交管理费或无人认领的墓穴来说,公墓方会统一公告一段时间后进行统一下葬也就是说,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即可继续使用墓地。因此及时续交管理费很重要,但是几十年过后,谁能确定后代能够及时准时缴纳费用?

入土为安,谁来守护逝者安宁?

自古以来,让逝者入土为安是对逝者的最大尊重,也是后辈孝心的体现。有人好不容易用一大笔积蓄买到一个“毛坯墓”,但想真正把去世的亲人“葬进去”,还要出其他五花八门的费用。这还不算,墓地的使用期限只有20年,比商品房的使用年限还要短好几倍。20年必须缴一次钱,子子孙孙必须无止境地缴下去,否则便将被视为“无主墓”处理,逝者就有可能被逐出“鬼”地,在阴间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鬼”。

这不但让逝者不得安宁,也让生者背负沉重的负担。试想,随着时间的推移,逝去的亲人越来越多,其结果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晚辈要为越来越多已经逝去的亲人缴墓费,从而陷入生活困境。二是由于缴不起墓费而被迫使亲人被逐出墓地,成为不孝子孙。每年清明期间,公众就会产生这样的疑问,20年公墓使用年限是否太短,自己掏钱买的墓穴,难道不能永久使用吗?

永久性免收护墓管理费,

让逝者安宁,子孙后代省心!

一个墓穴每年数百元的管理费看起来不多,但几代之后,一个晚辈可能要承担几十个亲人墓穴的管理费,恐怕挣的工资全部放在这上面也不够。如果是这样,不但活着的人不得安心,逝去的亲人也不会安宁。中国黄山龙裔公墓永久性免收护墓管理费,免骨灰寄存费,让您的子孙后代不再有负担。

黄山龙裔公墓是1985年由中国民革安徽省委员会与黄山市人民政府联合兴办,经省民政厅、省侨办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侨办、统战部、民政部等部门和民革中央备案的一座国际华侨公墓。

公墓位于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三口镇,座落在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遗产、世界地质公园黄山风景区东麓,毗邻黄山七十二峰中的轩辕峰、夫子峰。原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著名书法家赵朴初先生为之题字“中国黄山龙裔公墓”。1987年经安徽省民政厅批准对外经营,具有土地、工商、税务、物价等资质的经营性永久公墓。中国殡葬协会理事单位,安徽省殡葬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合肥市殡葬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黄山龙裔公墓兴办以来,美籍台湾著名作家江南、著名华裔学者苏光平、原中国篮球协会主席董守义、原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黄翔,以及原安徽省委、政府、人大、政协等众多政要、知名人士、社会名流和海外侨胞在此长眠,现已成为独特的“人文纪念园”。